桐城市双拥路(碧桂园大关水碗段)路中央绿化景观带补植完善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TCXM-160
桐城市双拥路(碧桂园大关水碗段)路中央绿化景观带补植完善工程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相关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桐城市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须知
1、项目名称:桐城市双拥路(碧桂园大关水碗段)路中央绿化景观带补植完善工程项目
2、项目单位:桐城市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桐城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预算: 290030.12 元
6、招标内容:本工程地点位于桐城市双拥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表。
7、工期: 40 日历天。
8、养护期: 一年 (包栽包活)。
9、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10、此报价含本项目施工费、税金、招标代理费、保险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最高限价的85%为无效报价,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11、本次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且最终结算价以决算审计价为准。(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12、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工程决算审计后付应结价款的60%,一年养护期满在工程移交行业管理部门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具有园林绿化栽植施工经验。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缴至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从其他账户转入。保证金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不接收投标文件。
2、收款人名称: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桐城支行
4、账 号:225008269781000002
注:转帐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85%(即为246525.60元)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中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若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情况的,将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3、为防止恶性竞争,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评标基准值的80%;
4、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所得值即为评标基准值;
5、符合投标条件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招标单位应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参加开标会的)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业绩相关证明;
5、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及退还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报价表;
3、报价明细表。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资格审查部分正、副本各一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正、副本各一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商务部分”。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12 月 24 日 10 :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桐城市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桐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七层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桐城市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556-6071068
2、代理机构: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0556-6810297
八、标书评定
1、开标
开标将按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代表参加。有效文件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报价和可能的澄清、说明等关键备注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记录须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2、评标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由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构成。
评标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原则,评标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投标文件(先开启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审查通过后开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和比较,采用“合理低价法”得出评价结论。完成评标后,评标小组应按照评标办法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招标人及评标组的权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的权利。为此,招标单位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等,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定标
招标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收到评标结果异议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4、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5、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本工程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九、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
2、投标须知、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