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城乡大建设暨乡村振兴重大项目预算编制协作单位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相关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桐城市城乡大建设暨乡村振兴重大项目预算编制协作单位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3-TCXM-28
3、项目单位: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桐城市
5、资金来源:自筹
6、最高限价:工程预算审核备案造价的1.1‰。
7、招标内容:2022年~2023年度实施的桐城市城乡大建设暨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工程预算协作编制服务,服务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
8、服务期:1年。(合同服务期结束后,可根据2023年度以后桐城市城乡大建设暨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及履约考核情况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2期。)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备案的造价咨询企业;
2、投标人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缴至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从其他账户转入。保证金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不接收投标文件。
2、收款人名称: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桐城支行
4、账 号:225008269781000002
注:转帐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技术部分(70分)
(二)商务部分(30分)
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委会对通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综合评分评审的投标人,根据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审情况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评分相同,则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参加开标会的)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附格式);
(二)技术部分
1、技术评分部分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商务部分主要:
1、投标函;
2、报价表;
投标文件正、副各1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 日15:3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桐城市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桐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五层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3、联系人:倪先生
4、电 话:0556-6810297
七、标书评定
1、开标
开标将按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代表参加。有效文件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报价和可能的澄清、说明等关键备注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记录须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2、评标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由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构成。
评标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原则,评标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出评价结论。完成评标后,评标小组应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招标人及评标组的权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的权利。为此,招标单位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等,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定标
招标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收到评标结果异议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4、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5、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
2、投标须知、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