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槐溪塥支流水系治理工程材料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询价函
项目编号:2023-TCXM-124
受采购单位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桐城市槐溪塥支流水系治理工程材料设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24年1月3日 15 时0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一
三、商务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要求:
(1)您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报价总金额含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税票、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次采购内容和任务的所有费用。
(2)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
(3)最高总控制价: 289147元,超过最高总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报价须知:
(1)产品质量必须是国家质量合格产品。
(2)供应商承诺的供货周期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
(3)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采购单位双方签订。询价函、投标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启商务标。
(5)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采购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4、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分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参加开标会的);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5)询价函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复印件);
(6)拟供货产品品牌、型号及参数(格式自定);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明细报价表
资格审查部分正、副本(各一份),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正、副本(各一份),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商务部分”。
5.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 月 3日15时00分。
6.交货期与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600元。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缴至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从其他账户转入。保证金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不接收投标文件。
2.收款人名称: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桐城支行
4.账 号:225008269781000002
注:转帐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五、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见附件二
六、其他
1.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桐城市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桐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四层会议室)
注:投标人若不能到场参加开标的,可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邮寄的方式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寄至代理机构。
邮寄地址:
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收件人:江先生
电 话:0556-6810297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需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中标价×1.5%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桐城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556-6201969
2.代理机构: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0556-6810297
附件:
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桐城市槐溪塥支流水系治理工程智能截流井设备采购招标项目)(2).doc